| 索引號: | 111529210117651641/2026-00244 | 發布機構: | 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 發文字號: | 成文時間: | 2026-03-02 | |
| 公文時效: |
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阿左市監處罰〔2026〕27號
當事人: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見企業名單)
根據《關于轉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工商企監字〔2016〕104號)《阿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發現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長期停業未經營。
2025年11月7日,我局向旗稅務局、人社局、司法局、法院發送《關于協查72家涉嫌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有關情況的函》。2025年11月7日收到阿拉善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函,本批次核查的72家企業中:1家企業2024年1月至11月有社保繳費記錄(阿拉善左旗世捷開元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17家企業無相關信息,54家企業自創辦至今均沒有繳費記錄;2025年11月7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阿左旗稅務局復函,經稅務查詢核實,阿拉善盟臨近空間高新技術有限公司1家企業為正常狀態納稅人,其余71家企業在稅收管理系統中都為不正常狀態納稅人;2025年11月11日收到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復函,有阿拉善盟九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內蒙古大綸實業有限公司、阿拉善盟百富通礦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聚信汽車維修有限公司、阿拉善盟鑫海園林綠化有限責任公司、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在法院涉及執行案件且未履行完畢,其中阿拉善盟九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阿拉善盟聚信汽車維修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已凍結工商登記信息;旗司法局逾期未回復,視作無意見。經查,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實地核查無法取得聯系,企業也連續兩個年度以上未按《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依法報送年度報告。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阿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協查72家涉嫌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有關情況的函1份2頁。證明阿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多部門對上述72家企業(包含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進行聯合監督檢查企業經營狀態的情況。
證據(二):國家稅務總局阿拉善左旗稅務局關于協查72家涉嫌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有關情況的函的復函1份6頁。證明其中涉及的7家企業均為因逃走失聯轉為非正常或非正常注銷狀態,以及未辦理稅務信息補錄的未辦稅戶。
證據(三):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關于協查72家涉嫌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有關情況的復函1份5頁。證明72家企業其中涉及的7家企業中,有6家企業并未涉及執行案件且未履行完畢,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1家企業在法院涉及執行案件且未履行完畢,未查詢到凍結工商登記信息相關信息。
證據(四):阿拉善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72家涉嫌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有關核查情況的復函1份4頁。證明經社保系統查詢,協查的72家企業其中涉及的7家企業或者無相關信息,或者自創辦至今均未有繳費記錄。
證據(五):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檔案登記資料1份4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房屋租賃合同1份2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證據(六):內蒙古中民興茂生態能源有限公司企業檔案登記資料1份5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房屋租賃合同1份4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證據(七):內蒙古農森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企業案登記資料1份5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房屋租賃協議1份3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證據(八):阿拉善盟鑫盛旺達商貿有限公司企業案登記資料1份4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房屋租賃合同1份3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證據(九):阿拉善左旗天浩商貿有限公司企業案登記資料1份6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房屋租賃協議1份2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證據(十):阿拉善盟金酉煤業有限公司企業案登記資料1份3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房屋租賃合同1份3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證據(十一):阿拉善盟海悅齊力商貿有限公司企業案登記資料1份4頁、企業核查表1份1頁、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核查照片1份1頁、房屋租賃合同1份3頁、現場筆錄1份3頁。證明該公司在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基本信息、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未能找到該企業及與該企業負責人聯系情況。
本局于2026年1月15日在“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網(m.yuchehui.cn)向當事人公告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阿左市監罰告〔2026〕11號),依法向當事人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已構成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 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九條第一款“當事人不具備不予行政處罰、減輕、從輕或者從重行政處罰情形的,原則上給予一般行政處罰”的規定,給予當事人一般行政處罰。決定對阿拉善盟慶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吊銷營業執照。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附件: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企業名單(7戶)(2).xlsx
阿拉善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