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蘇木鎮,旗直各部、委、辦、局,各街道,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巴音毛道農場,烏力吉口岸管委會:
現將《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2.2025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學、幼兒園起始年級招生計劃表
3.2025 年巴彥浩特地區幼兒園學區圖
4.2025 年巴彥浩特地區小學學區圖
5.2025 年巴彥浩特地區初中學區圖
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2025 年 7 月 25 日印發
附件 1
2025 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確保 2025 年中小學新生入學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 號)《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基函〔2025〕38 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和“統籌調整”相結合的入學原則,實行免試劃片招生。
(二)堅持“大穩定、小調整”。在保持原有學區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據學校招生計劃、學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況,適度調整學校學區劃分。
(三)堅持“陽光招生”。按照“三陽光”“四公示”“五均衡”的原則實施“陽光招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杜絕“擇校”“擇班”“擇師”等問題。
(四)堅持“產權優先”。按照以下“產權優先”順序:房戶一致、有房無戶、《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三代同戶、公寓五種產權類型依次進行招生。
二、入學對象
(一)足齡入園。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 3 至 6 周歲,幼兒園小班入園須年滿 3 周歲(即 2022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
(二)足齡入學。小學秋季招收的一年級新生須年滿 6 周歲(即 2019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各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初中七年級須是 2025 年應屆小學畢業生,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三、堅持陽光招生。
(一)幼兒園招生。
1.免試入園。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入園,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在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不得對幼兒和法定監護人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2.公民同招。堅持公辦、民辦并舉招生來滿足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將民辦幼兒園自主招生納入統一招生管理,與公辦幼兒園同步招生。
3.規范招生。按照《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幼兒園小班不超過 25 人。各幼兒園按照新入園幼兒性別、年齡、居住地、民族等因素,按照均衡原則進行混合編班。幼兒園每年秋季進行招生,其他季節不得隨意招生。若有缺額,須經阿拉善左旗教體局審核后,對符合招生條件的幼兒進行統籌安排。幼兒園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等費用,禁止以特色班、興趣班等形式向家長亂收費。
4.入園辦法
(1)巴彥浩特地區公辦幼兒園。阿左旗各幼兒園不限戶籍招收適齡幼兒。實行劃片入園(詳見“阿拉善左旗 2025 年公辦幼兒園學區劃分圖”)。法定監護人在該公辦幼兒園學區內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的、三代同戶的、有公寓及其他產權情形的,安排在相應劃片幼兒園就讀。
(2)巴彥浩特地區民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不劃分學區,自主招生。各民辦幼兒園要根據辦園實際規模及能力,按國家控制班額進行招生。科學做好幼小銜接,杜絕“小學化”現象。
(3)農牧區幼兒園。不劃學區,各幼兒園應招收適齡幼兒入園就讀,做到“應收盡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混合編班。
(4)報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監護人及子女戶口簿;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法定監護人與子女戶口分開的,提供父母結婚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三代同戶的,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員)在巴彥浩特鎮地區無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
②新購房已入住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購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和正規購房票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2024-2025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
③購買公寓的,提供公寓《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同時提供 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
(二)普通義務教育階段招生
1.免試入學。嚴格按照教育部就近入學基本要求,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招生執行“相對就近”和“統籌調整”相結合的原則。
2.應收盡收。有學習愿望和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都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中小學要依法接收適齡、能適應中小學學習環境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能適應中小學就讀環境但能適應特殊教育環境的,在阿拉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3.按計劃招生。各學校嚴格按計劃招生,定班級定學位,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
4.巴彥浩特地區普通中小學招生
(1)劃片入學(詳見“阿拉善左旗 2025 年中小學學區劃分圖”)。
①按照“產權優先”順序分批次招生。若片區學位不能滿足本片區適齡兒童入學,則通過“電腦隨機派位”和“統籌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安排到相應學校就讀。
②租住、寄住、借住的,按“統籌調整”原則安排在相應學校就讀。
③新購房未入住、購買他人房屋未過戶至法定監護人名下和購買車庫改建住宅等情況,按租住、寄住、借住的情形統籌安排。
④法定監護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實際居住地界定學區。
⑤申請寄宿及午托服務的學生,由阿拉善左旗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寄宿制學校入學就讀。寄宿及午托服務的小學:阿左旗第五小學;寄宿及午托服務的中學:阿左旗第八中學;阿左旗第二中學只招收學區內申請寄宿及午托服務的學生。
(2)報名所需材料
①法定監護人及子女戶口簿;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法定監護人與子女戶口分開的,提供父母結婚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三代同戶的,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員)在巴彥浩特鎮地區無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
②新購住房已入住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提供購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和正規購房票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
③2025 年新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和 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
④購買公寓的,提供公寓《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同時提供 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
⑤租住、寄住、借住的,提供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及子女(全部家庭成員)在巴彥浩特鎮區無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原件和戶口簿原件,同時需提供出租房屋人的《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
5.農牧區中小學招生
農牧區小學負責招收本地區及就近蘇木鎮小學一年級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蘇木鎮政府落實普及義務教育的職責,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動員,確保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全部入學。農牧區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
6.阿左旗第二中學、阿左旗第三小學招生
阿左旗第二中學、阿左旗第三小學均實行劃片招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從旗域內其他學校調配優秀骨干教師任教(招生報名前公布師資配備情況),實行小班化教學,每班不超過 35 人,按照均衡原則進行混合編班。
7.“電腦隨機派位”招生符合產權條件的學區內新生,超出學位供給上限的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按照“產權優先”順序進行分批次招生。
(1)若阿左旗第九小學招生超出學位計劃,將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招生。不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可選擇到阿左旗第一小學、阿左旗第四小學、阿左旗第五小學、阿左旗第七小學就讀;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根據阿左旗第六小學、阿左旗第八小學空余學位數,按比例確定以上 2 所學校“電腦隨機派位”的學位數。
(2)若阿左旗第四中學招生超出學位計劃,將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招生。不參加“電腦隨機派位”的,可選擇到阿左旗第三中學、阿左旗第八中學就讀;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根據阿左旗第三中學、阿左旗第九中學空余學位數,按比例確定以上 2 所學校“電腦隨機派位”的學位數。
(3)若其他學校超出學位計劃,均采取“電腦隨機派位”和“統籌調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生。
8.“統籌調整”招生
(1)阿左旗第四中學、阿左旗第九中學片區租住、寄住、借住的七年級新生,按照“統籌調整”原則調整至阿左旗第三中學、阿左旗第八中學就讀。
(2)阿左旗第二小學、阿左旗第六小學、阿左旗第八小學、阿左旗第九小學片區租住、寄住、借住的一年級新生,按照“統籌調整”原則調整至阿左旗第一小學、阿左旗第四小學、阿左旗第五小學、阿左旗第七小學就讀。
(3)符合阿左旗第二小學、阿左旗第六小學、阿左旗第八小學、阿左旗第九小學學區條件的新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到阿左旗第一小學、阿左旗第四小學、阿左旗第五小學、阿左旗第七小學就讀。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數控制招生人數,招生計劃數已滿的,不再參與“電腦隨機派位”和“統籌調整”。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學前教育階段。阿拉善特殊教育學校今年繼續招收年滿5周歲不足 6 周歲(幼兒園大班學齡段),且能夠適應特殊教育學校集體教育、生活環境的殘疾兒童就讀。
2.義務教育階段。各普通中小學必須依法接受本校學區范圍內,且能適應學校學習環境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阿拉善特殊教育學校招收不能隨班就讀,但仍能接受集體教育、生活環境的義務教育階段學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不適合在校學習但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由阿拉善特殊教育學校采取“一人一案”送教上門形式保障其受教育權益。
四、優撫對象
1.落實生育政策。為適應國家人口政策調整,有效減輕法定監護人接送學生負擔,對二孩、三孩入學進行適當照顧。凡因學校劃片發生變化而產生二孩、三孩不能與其在讀兄(姐)選擇同一所學校時,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原則上將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在讀的同一所學校就讀。雙胞胎、多胞胎可向學校申請同班就讀。
2.落實優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優待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和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子女,按照國家、自治區和盟級有關優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學就讀。需優待單位統一提交入學相關材料,于 8 月 7 日-8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體局(601 室)進行審核。
五、入學保障
1.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原則,落實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按照“相對就近”和“統籌調整”原則入學就讀,確保“應收盡收”。
2.落實控輟保學責任。蘇木鎮、街道、相關部門、各中小學校要共同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認真落實宣傳、排查、監測和勸返機制,建立疑似失學、疑似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應入盡入”。
3.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各學校應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要求,及時注冊、上報、變更學籍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嚴禁中小學生“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發生。一年級、七年級新生本學年度不予轉學,其他年級學生學期中間不予轉學。
4.辦理延緩入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為做好控輟保學工作,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義務教育權利,凡年滿 6 周歲的適齡兒童應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因身體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齡兒童,需監護人提交申請和《延緩入學申請表》,于 8 月 7 日-8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體局(601 室)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六、新生報名
(一)報名方式
報名全部實行網上信息采集,通過線上信息采集,雙線審核(線上為主,線下輔助)方式進行。
1.線上審核范圍:房戶一致、有房無戶的巴彥浩特鎮區中小學新生;幼兒園新生、農牧區的中小學新生全部線上審核。
2.線下審核范圍:巴彥浩特鎮區租住、寄住、借住,《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三代同戶,公寓,享受優待政策及其他情況的新生,到阿拉善左旗教體局指定地點(阿左旗第五小學體育館)線下審核。
(二)報名時間
1.線上信息采集、審核時間
幼兒園:2025 年 8 月 11 日,9:00 至 18:00
小學:2025 年 8 月 12 日—13 日,9:00 至 18:00
初中:2025 年 8 月 14 日—15 日,9:00 至 18:00
2.線下審核時間
2025 年 8 月 18 日—19 日,9:00 至 18:00
3.電腦隨機派位時間
2025 年 8 月 22 日,9:00 至 18:00
4.線下統籌分配時間
2025 年 8 月 23 日,9:00 至 18:00
(三)申報流程
1.凡符合公辦幼兒園入園條件的適齡幼兒和義務教育階段一年級、七年級的全部新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通過手機端或電腦端登錄招生系統在網上申報。要如實、準確填報法定監護人及入學兒童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手機端:登錄“蒙速辦 app”選擇阿拉善盟區劃,在首頁“新生入學報名”中點擊“入園入學”快捷通道或“教育分類”主題內容進行網上申報。
電腦端:登錄http://zwfw.als.gov.cn:8087/site/newborn/index.do。點擊“新生入學一件事”主題內容進行網上申報。若線上報名網址有變,屆時將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發布網址變更公告,請新生家長及時關注“阿拉善左旗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
2.法定監護人完成網上報名并審核通過后確定學區,結果將以手機短信的形式告知法定監護人。法定監護人要打印《報名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進行入學登記。
(四)其他事項
1.巴彥浩特鎮區各民辦幼兒園采取線下報名方式入學,報名時間原則上要與線上報名時間同步。
2.線上審核未通過或有特殊情況的,可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于 8 月 18 日—19 日到阿拉善左旗教體局指定地點(阿左旗第五小學體育館)線下審核。
3.阿拉善左旗教體局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將中小學新生分配名單下發至各學校。
七、堅持陽光分班
阿拉善左旗教體局嚴格落實陽光分班制度,堅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各學校要充分認識陽光分班的重要意義,把做好此項工作作為規范辦學行為、加強教體系統政風行風建設、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對陽光分班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確保陽光分班工作公開、有序、規范。
1.學生均衡分班。分班要力爭做到“五均衡”(即:學生人數均衡、男女性別均衡、民族結構均衡、學識水平均衡、盟內外戶籍均衡),不得設立重點班,包括以特長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興趣班和“奧賽”班、國際班等名義的變相重點班。巴彥浩特鎮區各中小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面向社會公布本校新生招生名單,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面向社會公布均衡分班結果。
2.教師均衡搭配。堅持學生分班和班主任、任課教師搭配“背對背”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各學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結構合理”原則,確定相應任課教師在年齡、教齡、專業能力等各方面均衡組合,做到每班師資力量配備統籌兼顧、合理搭配。巴彥浩特鎮區各中小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向社會公布新生年級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師資搭配組合。
3.堅持陽光定班。堅持先分班,后定班主任的“陽光定班”原則。阿拉善左旗教體局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統一組織“陽光定班”儀式,確定各中小學班主任所帶班級并向社會公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部門、家長代表、教師代表、新聞媒體、公證處等全程參與和監督。
4.堅決堵塞漏洞。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線下審核、“陽光定班”后報名的新生,由阿拉善左旗教體局統籌分配,并以公開透明方式確定就讀學校和班級。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阿拉善左旗教體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做好招生組織實施工作。各中小學、幼兒園要認真學習、準確把握、嚴格落實招生方案,妥善處理招生矛盾,規范、平穩、有序地做好各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負責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及法定監護人戶籍查驗工作;阿拉善左旗自然資源局負責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查驗工作;阿拉善左旗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負責“入園入學一件事”系統維護和數據管理。
(三)加大宣傳力度。阿拉善左旗教育體育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通過官方公眾號、微信平臺、其他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加強對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積極主動回應學生、家長的招生
咨詢,提供招生指導服務,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努力營造招生工作的良
好社會環境和氛圍。
(四)強化執紀監督。各部門、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共同維護我旗招生秩序。阿拉善左旗教體局對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實行監督管理,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83-8222628;政策咨詢電話:0483-8222009,8223122。
一、學校地址
1.阿拉善左旗第二中學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西花園北街 005 號
2.阿拉善左旗第一小學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西花園街 008 號
3.阿拉善左旗第二小學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土爾扈特南路 007 號
4.阿拉善左旗第三小學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和碩特路 021 號
5.阿拉善左旗第四小學
地址: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彥浩特鎮南梁街畜產巷 008 號
6.阿拉善左旗第七小學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公園街北
7.阿拉善左旗第五幼兒園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西花園街 004 號
8.阿拉善左旗第六幼兒園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和碩特路 033 號
二、產權說明
9.“房戶一致”是指具有阿拉善盟戶籍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該學區內有住房且實際居住,持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產權 100%在其名下。
10.“有房無戶”是指非阿拉善盟戶籍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該學區內有住房且實際居住,持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產權 100%在其名下。
11.“三代同戶”是指子女出生時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同址同居住的,其間子女和父(母)戶籍未做任何遷移,且法定監護人名下無其他住房。
12.購買公寓的,法定監護人持有公寓《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產權 100%在其名下。
13.《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是指未辦理產權證的,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和正規購房票據登記入學。經濟適用房未辦理產權證的,使用《經濟適用房審批表》登記入學,以上兩項須有與產權信息一致的 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規劃用途為“住宅”。
14.《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共有情況屬于共同共有的,共有人需為夫妻關系;《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權利人是學生本人的,共有情況需是單獨所有。
15.自建房未辦理產權證的,使用最初審批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登記入學,須有與產權信息一致的 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規劃用途為“住宅”。
16.全款購房,非個人原因無法辦理產權手續的,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提供全款購房正規票據和與產權信息一致的 2024-2025 年內任意一次水、電繳費票據,規劃用途為“住宅”。
17.貸款購房,無法出具產權證的,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打印或在“蒙速辦”App 不動產專欄中查詢下載《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
18.2025 年 7 月 31 日之后所做產權變更不作為學區房認定;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樓盤、商鋪不作為學區劃分。
19.租住、寄住、借住的不分期限,一律按“統籌調整”原則安排在相應學校就讀。
附件1.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新生招生計劃表(公布).xlsx
附件5.2025年延緩入學申請表.xlsx
附件4.初中.pdf
附件3.小學.pdf
附件2.幼兒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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